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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2008年獎賞天地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

  1. 只有持有由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本行」)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的個人信用卡(包括港幣卡、美元卡及人民幣卡的基本卡及附屬卡)(「信用卡」)持卡人(「持卡人」)合資格參與「獎賞天地」推廣計劃(「獎賞天地」)。「獎賞天地」不適用於獨立戶口優惠卡及iCAN卡持卡人。
  2. 憑信用卡簽賬(現金透支、信用卡收費及網上繳交至稅務局的款項除外),每港幣1元即可獲1分。如持卡人的信用卡以美元或人民幣為貨幣單位,賺取獎賞積分的比率每0.12美元或人民幣1元等於1分。所有未經誌賬、已取消或已誌賬但其後部份或全數退回或回扣的任何簽賬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海外購物退稅,均不獲發獎賞積分。本行保留權利更改憑信用卡簽賬賺取獎賞積分的比率,並通知持卡人。
  3. 憑信用卡分期付款(視乎持卡人參與的不同的分期付款計劃,包括全數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簽賬並已誌賬的金額將獲發獎賞積分。
  4. 持卡人的信用卡戶口必須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使用獎賞積分。
  5. 獎賞積分有效期最少為一年,最長為兩年(卓越理財信用卡獎賞積分有效期最長為三年),並於信用卡上屆滿日期所示的月份(不論年份)的結單日屆滿。積分到期日將會顯示於持卡人的月結單上。
  6. 獎賞積分不可轉讓,但持卡人名下的不同類別的個人信用卡(例如滙財卡、萬事達卡、日財金卡及人民幣金/普通卡)的獎賞積分可合併使用。基本卡及附屬卡的獎賞積分亦可合併,但不適用於「現金回賞」計劃和「飛行優惠計劃」。有關「現金回賞」詳情,請參閱「現金回賞」計劃條款及細則。
  7. 「年資折扣」 (「折扣」)只限於在有關年份的1月1日持有個人基本信用卡達兩年或以上的持卡人享有。
  8. 合資格參與「年資折扣」計劃的持卡人可享有的折扣以其名下年期最長及信用狀況良好的一張個人基本信用卡計算(已取消的信用卡和iCAN卡除外)。
  9. 折扣不適用於換領「現金回賞」、「八達通日日賞」積分、飛行里數、信用卡年費豁免、「飛行優惠計劃」年費豁免及任何特定換領優惠(如適用),亦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或折扣同時使用(特別註明除外)。
  10. 憑優惠價加獎賞積分換領禮品,折扣只適用於所需的積分部分。
  11. 由2008年1月1日起,於任何一年内(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位持卡人(不論持卡數目多少)可享折扣的積分上限為200,000分(以換領禮品所需的原本積分計算)。持卡人必須在換領表格上列明欲享用此折扣的禮品。若持卡人因超出每年200,000分的上限,而導致任何一次換領的所需總積分不能全數享有折扣,本行會根據持卡人選擇禮品的次序給予折扣優惠,而折扣可能只適用於換領有關禮品的部分積分。
  12. 持卡人戶口必須存有足夠積分,並獲本行接納其換領申請,方可換領獎賞。如獎賞積分不足,換領申請將自動被取消。
  13. 換領申請(包括禮品、現金券、慈善捐款等)一經本行批核,均不能更改、取消或退回。
  14. 參與「現金回賞」計劃、「八達通日日賞」積分轉換計劃及「飛行優惠計劃」的持卡人,均需另行遵守有關計劃的特定條款及細則。
  15. 持卡人積分的累積、合併使用或換領申請(包括但不限於持卡人透過信用卡進行的交易,而其後經信用卡或其他途徑退回的全數或部分金額),如涉及任何舞弊或欺詐成份,本行可取消該持卡人所有已累積的獎賞積分及其信用卡。
  16. 本行保留權利,可隨時修改本文所列的條款及細則,以及換領時所需的獎賞積分,惟本行會事先通知持卡人。
  17. 對於此計劃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8.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禮券、禮品

  1. 本目錄內各項禮品的換領限期,除特別聲明外,均至2008年12月31日止。供應量有限,換完即止。
  2. 禮品目錄內尊貴獎賞及green信用卡精選部分的所有現金券及禮品分別只供卓越理財信用卡/白金VISA卡及green信用卡持卡人換領。
  3. 所有憑獎賞積分加優惠價換領項目所需的優惠價均以港幣計算。如持卡人憑美元卡或人民幣卡換領,均作外幣簽賬計算。
  4. 所有經「獎賞天地」換領的現金券不能兌換現金,並須遵照個別商號所列的條款及細則使用。本行並非現金券所換取貨品或服務的供應商,故不會承擔任何有關的責任。
  5. 經「獎賞天地」換領的現金券或禮品如有遺失、損毀或被竊,本行概不負責。

「飛行優惠計劃」條款及細則

  1. 所有匯豐信用卡持卡人如要參加「飛行優惠計劃」(下稱「本計劃」),即使已成為一個或多個參與本計劃的航空公司飛行優惠計劃會員,仍須填寫登記表格。
  2. 只有合資格參加「獎賞天地」的持卡人方可參加本計劃。
  3. 參加本計劃的持卡人,其信用卡戶口必須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將獎賞積分轉換為參與本計劃的航空公司飛行優惠計劃的里數。
  4. 持卡人同意向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簡稱「本行」)繳付本計劃的年費港幣150元/20美元/人民幣150元。此年費將於到期時從持卡人戶口支取,並不獲退還。
  5. 每12獎賞積分相等於1英里。飛行里數必須以整數為單位,轉換後如有餘數不足1里者將被作廢。
  6. 持卡人每次將獎賞積分過戶至任何參與本計劃的航空公司飛行優惠計劃戶口時,不可少於10,000獎賞積分。
  7. 持卡人名下各種信用卡(包括匯財卡、萬事達卡、日財金卡及人民幣金/普通卡)的獎賞積分均可合併作為轉換飛行里數之用,惟基本卡及附屬卡的獎賞積分則不可合併計算。
  8. 已過戶的獎賞積分不可再轉回持卡人的信用卡戶口或轉入其他航空公司的飛行優惠計劃戶口內。
  9. 所有獎賞積分須於有效期屆滿前過戶至參與本計劃的航空公司飛行優惠計劃戶口內。
  10. 持卡人只限將獎賞積分過戶至持卡人的飛行優惠計劃戶口內。 持卡者不得轉讓獎賞積分至另一個不屬於持卡人的飛行優惠計劃戶口內。
  11. 對於已由持卡人戶口過戶至飛行優惠計劃的獎賞積分,或有份參與本計劃的航空公司就其飛行計劃採取的任何行動,本行概不承擔責任。持卡人只限將獎賞積分過戶至持卡人的飛行優惠計劃戶口內。持卡者不得轉讓獎賞積分至另一個不屬於持卡人的飛行優惠計劃戶口內。
  12. 對於一切有關本計劃的參加資格或轉換獎賞積分的問題及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3. 獎賞積分的累積及過戶若涉及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所有已累積的獎賞積分/飛行里數及持卡人的信用卡均可被取消。
  14. 持卡人成功申請加入一個或多個參與本計劃的航空公司飛行優惠計劃後,有關航空公司將會寄上詳載其飛行優惠計劃的規則,持卡人必須遵守他們所加入的航空公司飛行優惠計劃的規則,並受該等規則約束。
  15. 參與本計劃的航空公司可隨時作局部或全部修改其飛行優惠計劃的規條,包括規則、條文、優惠、參加資格及里數轉換,是否作出通知將由個別航空公司決定,而該等改變或會對已累積的飛行里數造成若干影響。
  16. 本行可增加或減少參與本計劃的航空公司數目,惟本行會事先通知持卡人。
  17. 本行可全權決定有關優惠卡及聯營卡持卡人參與本計劃的資格。
  18. 本行保留對本條款及細則或計劃作出刪改的權利,惟本行會事先通知持卡人。
  19.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八達通日日賞」積分轉換計劃條款及細則

  1. 所有持有由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下稱「匯豐」)發出的個人信用卡持卡人如欲參加「八達通日日賞」積分轉換計劃(下稱「本計劃」),必需先自行向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申請成為「八達通日日賞」會員,匯豐並不會參予此過程。只有成功申請成為「八達通日日賞」會員的匯豐信用卡持卡人方可參加本計劃。
  2. 只有合資格參加「獎賞天地」的持卡人(下稱「持卡人」)並填妥由匯豐提供的本計劃登記表格,方合資格參加本計劃。
  3. 所有成功登記參加本計劃的持卡人,其信用卡戶口必須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將獎賞積分轉換為「八達通日日賞」的積分。
  4. 匯豐保留收取本計劃年費的權利,並會預先通知持卡人。
  5. 每5,000獎賞積分相等於R20「八達通日日賞」積分。轉換必須以每5,000獎賞積分為單位,每次最多可轉換50,000獎賞積分,相等於R200「八達通日日賞」積分。持卡人必須依循匯豐因應匯豐信用卡「獎賞天地」訂下的積分換領程序提交積分轉換申請。
  6. 持卡人名下各種信用卡(包括匯財卡、萬事達卡、日財金卡及人民幣金/普通卡),以及基本卡與附屬卡的獎賞積分均可合併作為轉換「八達通日日賞」積分之用。
  7. 持卡人必須於獎賞積分有效期屆滿前轉換成「八達通日日賞」積分。
  8. 積分轉換申請一經提交予匯豐批核及處理,將不得取消或撤回;所有被成功轉換為「八達通日日賞」積分的獎賞積分,不可再轉回持卡人的信用卡戶口內。
  9. 持卡人同意匯豐在有需要情況下提供持卡人個人資料予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以確保積分轉換申請獲成功處理,並存入持卡人所登記的八達通卡戶口內。
  10. 匯豐及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將於十四日內完成處理積分轉換申請。持卡人須於積分轉換申請獲成功處理後自行下載所轉換的「八達通日日賞」積分。積分轉換申請獲成功處理後將不作另行通知。持卡人同意持卡人有責任於轉換申請獲成功處理後90日內,自行到任何「八達通日日賞」綜合服務點下載所轉換的「八達通日日賞」積分至其已登記有關計劃的八達通卡。如持卡人未能如期進行有關下載程序,所轉換的「八達通日日賞」積分將會被自動取消並不作另行通知。匯豐不會就此承擔任何責任。
  11. 積分轉換申請或會被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駁回,或因電腦系統意外故障而遭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延誤。對於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因任何原因而駁回或延誤的積分轉換申請,或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就其獎賞計劃採取的任何行動,匯豐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持卡人對已轉換的「八達通日日賞」積分有任何問題及爭議,須自行與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解決。
  12. 對於一切有關本計劃的參加資格或轉換獎賞積分的問題及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3. 獎賞積分的累積及過戶若涉及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所有已累積的獎賞積分/「八達通日日賞」積分及持卡人的信用卡均可被取消。
  14. 持卡人必須遵守由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所訂立有關「八達通日日賞」計劃的條款及條件,並受該等規則約束,方能參加本計劃。
  15. 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可隨時作局部或全部修改其「八達通日日賞」計劃的規條,包括規則、條文、優惠、參加資格及「八達通日日賞」積分使用方式,是否作出通知將由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決定,而該等改變或會對已累積的「八達通日日賞」積分造成若干影響。
  16. 匯豐保留對本條款及細則或計劃作出刪改的權利,惟匯豐會事先通知持卡人。
  17.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