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項
透過匯豐強積金計劃,您可享用一系列多元化的專設服務,隨時隨地輕鬆查閱和管理您的強積金賬戶。服務渠道包括:
透過匯豐強積金網頁管理強積金賬戶快捷方便,您可以查閲賬戶結餘及最近18個月的過往供款紀錄,或隨時隨地更改投資分佈。
若您是匯豐「網上理財」服務的登記用戶,而您的強積金賬戶與銀行或信用卡賬戶使用相同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包括香港身分證或護照號碼),即自動享有上述服務,可於網上查閱強積金賬戶資料。
下表顯示透過「網上理財」及各種渠道提供給匯豐強積金賬戶持有人的服務:
| 主要功能 | 匯豐「網上理財」(個人客戶) | 匯豐強積金成員熱線 (852) 3128 0128 |
自動櫃員機網絡 |
|---|---|---|---|
| 最近供款 | ![]() (過往供款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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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賬戶總結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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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別僱主或基金的賬戶結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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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
| 更改投資分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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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
| 最新基金單位價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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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
| 基金資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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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
瀏覽匯豐「網上理財」的示範
僱員
僱主可於強積金計劃內設立僱主及僱員雙方均作出額外供款的安排,作為僱員福利計劃。僱員的額外供款將從薪金中扣除,並連同強制性供款一併支付。在這情況下,該筆額外供款會被視為以協定形式作出,並分類為自願性供款。
無論僱主有否設立僱員福利計劃,僱員可要求僱主從薪金中扣除款項作為額外供款。如計劃內有協定形式的自願性供款,則任何額外供款,須獲得僱主同意方可提取。
自僱人士
作為自僱人士,您可以直接在付款結算書上更改自願性供款額。然而,若您以直接付款方式支付供款,我們將不會向您寄發付款結算書。因此,您須向我們發出書面指示。
如以一筆款項作出自願性供款,須填妥「額外自願性供款安排表格」(INPS),並連同支票寄給我們。支票抬頭請填上您的強積金計劃名稱。
備註
行政管理人及信託人可酌情決定是否接納額外的自願性供款。
匯豐強積金「個人供款」是簡單快捷的供款方式,助受僱人士作出額外供款以增加您的強積金儲備。您可完全掌握供款,靈活地隨時作出額外供款。個人供款的好處包括:
如要作出定期個人供款,請下載並填妥「個人供款申請表」(INPC)。如需更改您的指示,請填妥「更改定期個人供款指示表格」(INPA)。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我們的服務熱線(852)3128 0128。
匯豐強積金「個人供款」服務只適用於受僱人士。自僱人士可按此查閲如何作出額外自願性供款。
個人經濟環境改變會影響您的強積金投資策略,我們設有更改強積金賬戶投資分佈的方式,以配合您不斷轉變的投資需要,方式有三種:重組投資組合*、資產調配及重新分配新供款。(重新分配新供款及調配資產只適用於精選計劃、智選計劃及自選計劃)
您的投資分佈將適用於所有類別的供款,包括強制性與自願性供款,以及任何由其他計劃轉移至您賬戶的款項。更改投資分佈只適用於個別賬戶,例如您在匯豐強積金計劃持有兩個賬戶,並欲重組兩個賬戶的投資組合,便必須分別作出指示。
精選計劃、智選計劃及自選計劃
您可透過匯豐「網上理財」,或填妥有關表格以重組投資組合*、重新分配新供款或調配資產。您亦可透過匯豐強積金成員熱線(852) 3128 0128重組投資組合*、重新分配新供款,但不能調配資產。
易選計劃
您可透過匯豐「網上理財」,匯豐強積金成員熱線(852) 3128 0128或填妥有關表格以毎個曆年重組投資組合*一次。您的有關更改將適用於現有投資、新供款及轉移至匯豐集成信託計劃的強積金的權益及自願性供款的權益。您於參與計劃時所作的投資選擇,將不當作行使毎年一次的更改投資選擇的權利。
若您已選擇「易選投資分配」以及視為已選擇按照「易選投資分配」作自動分配,當您年屆預設的指定的年齡,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您現有投資、新供款及轉移至匯豐集成信託計劃的強積金的權益及自願性供款的權益將於您的有關出生月隨後的一個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轉移至「易選投資分配」所預設的投資組合,或倘若您未能提供有關出生日期資料,投資轉換日期將為有關年度的12月31日隨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另外,當年屆相關的預定年齡,會於按照「易選投資分配」作分配前一個月向您發出通知,屆時您可預先提出要求維持現有投資組合,而不繼續按照「易選投資分配」作出自動分配。如我們未能於發給您的通知書內提及的限期前收到您回覆的有關指示,您將視為已繼續選擇「易選投資分配」及按照「易選投資分配」所屬的年齡組別作投資分配的更改(此項更改不會當作行使毎年一次的更改投資選擇的權利)。
強積金賬戶內所有現有投資、新供款(包括個人供款)及轉移至匯豐集成信託計劃的強積金的權益及自願性供款的權益將根據成員所選擇或「易選投資分配」不時所指定的相同基金作出重組及投資。
詳細請參閱有關「主要推銷刊物」。
| 年齡 | 強積金保守基金 | 環球債券基金 | 環球股票基金 |
| 30以下 | 0% | 5% | 95% |
30 至 <40 |
5% | 20% | 75% |
40 至 <50 |
10% | 40% | 50% |
50 至 <60 |
15% | 60% | 25% |
60 |
20% | 70% | 10% |
以上之「易選投資分配」表只供參考及可根據有關「主要推銷刊物」內所訂的有關條款而隨時作出更改。詳情請參閱有關「主要推銷刊物」。在作出投資選擇時,年齡並不是唯一的考慮因素。
強積金保守基金的收費及費用可﹙i﹚從基金資產中扣除或﹙ii﹚從成員賬戶中扣除基金單位。本基金採用方法﹙ii﹚,因此所匯報的單位價格、資產淨值或基金表現﹙載於基金概覽的基金表現數據除外﹚並未反映收費及費用在內。
* 精選計劃、智選計劃及自選計劃
同時更改您的現有投資及未來供款之投資分佈。
易選計劃
同時更改您的現有投資、新供款及轉移至匯豐集成信託計劃的強積金的權益及自願性供款的權益之投資分佈。
根據強積金法例,自僱人士有責任通知信託人下列事項:
您必須在每年6月1日前,向我們匯報下一個計劃財政年度(即由7月1日至6月30日)的有關入息。我們將於每年4月份寄出函件及「自僱人士有關入息聲明書」(IN24),通知您匯報有關入息的資料。假如我們並無收到您的資料,便會把您的有關入息視作與上一個計劃財政年度相同處理。
若您擬更改下一個計劃財政年度的供款周期或付款方式,亦必須在每年的6月1日之前通知我們。您可選擇以直接付款或支票方式,逐年或逐月支付供款。
若您轉為受僱於其他僱主,可選擇將您的累算權益轉移至匯豐強積金保留賬戶。您亦可將累算權益轉移至新僱主的強積金計劃,或自行選擇的其他計劃內。
轉工/即將受僱時,您必須保留在前僱主受僱期內的累算權益。您可將有關的累算權益轉移至匯豐強積金保留賬戶,繼續享用匯豐的優質服務。匯豐強積金保留賬戶持有人可一直使用匯豐為成員提供的周全服務。無論順境逆境,我們亦堅守承諾,竭誠為您效勞。
強積金是一項長遠的退休保障計劃,因此,您必須審慎選擇一家根基穩固及誠信可靠的服務機構。匯豐紮根香港,致力為您締造豐盛的未來。匯豐強積金保留賬戶的優點包括:
如欲把權益轉入匯豐強積金保留賬戶,請下載及填妥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INPM。若您乃受僱人士及我們在收到您已離職的通知後三個月內,仍未接獲上述表格,您的累算權益將根據強積金法例的規定,自動轉移至您現有的匯豐強積金計劃的保留賬戶內。
申索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手續簡便。根據強積金法例,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可提取權益:
如欲申索權益,只須填妥下列表格:
| 申索累算權益的理由 | 申索表格 | 附加表格 |
|---|---|---|
| 年滿65歲 | INPW | --- |
| 於60至64歲提早退休 | MPF(S)-W(SD1) | |
| 永久離開香港 | MPF(S)-W(SD2) | |
| 身故 | --- | |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MPF(S)-W(M) MPF(S)-W(SD4)** MPF(S)-W(SD5)*** |
|
| 小額結餘賬戶 | MPF(S)-W(SD3) |
請確保填妥申索表格,並連同表格上列明的所需附加證明文件一併遞交
若您將以英文宣讀誓章,請使用英文版的聲明書
** 因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提出申索,詳情請按此。
*** 由產業受託監管人/監護人代表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計劃成員提出申索,詳情請按此。
備註
責任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