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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修訂為港幣25,000元

2012年4月30日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修訂已獲立法會通過,並於2012年6月1日起生效。每月支薪的一般僱員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現時的每月港幣20,000元修訂為港幣25,000元,強制性供款上限亦將由現時的每月港幣1,000元調整為港幣1,250元。

至於自僱人士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亦由現時每月港幣20,000元或每年港幣240,000元修訂為每月港幣25,000元或每年港幣300,000元。而強制性供款上限亦將由現時的每月港幣1,000元調整為港幣1,250元,或每年港幣12,000元調整為港幣15,000元。

就生效當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僱主及自僱人士須按照新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就強制性供款作出合適的調整。

詳情可瀏覽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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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摘錄自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