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1.
有效期由2010年1月2日至3月31日。
2.
持卡人須以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匯豐」)於香港發出的個人信用卡(包括聯營卡)、商務卡或公司卡簽賬,以享優惠。
3.
日財金卡持卡人只可於接受該卡簽賬的分店享有優惠。優惠不適用於人民幣信用卡、採購卡及「萬用戶口」卡持卡人。
4.
優惠以原價計算。
5.
優惠只適用於堂食及另收加一服務費。
6.
優惠只適用於每檯最多10人享用。
7.
必須預先訂座。於訂座時,請表明使用匯豐信用卡簽賬以享用有關優惠。
8.
優惠不可兌換現金、其他商品或折扣。
9.
優惠不得轉讓,亦不可與任何其他折扣、推廣優惠、折扣產品/活動、禮券/現金券、Elite卡及積分計劃同時使用。
10.
優惠不適用於加一服務費、套餐、特價餐單、私人宴會及指定推廣活動。
11.
優惠不適用於2010年2月14日、3月22日至28日。
12.
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13.
對於有關商號提供的商品及服務質素,匯豐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14.
對於有關優惠的更改,匯豐恕不承擔任何責任,亦恕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15.
如有任何爭議,概以匯豐及Igor's Group的最終決定為準。
16.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參考編號 : Y9-U8-CAMH0501/IG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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