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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所有優惠均受有關的監管條例約束。
  2.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本行亦可能運用酌情權取消此優惠而毋須事前通知。
  3.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4. 是次推廣活動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5.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
美股買賣0元經紀佣金優惠(「優惠」)

  1. 此優惠之有效期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此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成功啟動美股買賣服務的匯豐綜合理財投資戶口─戶口結尾號碼為380 (「合資格投資戶口」) 的個人或第一戶口持有人 (「合資格客戶」)。
  3. 此優惠不適用於現持有任何已啟動美股買賣服務的匯豐綜合理財投資戶口或於下列日期前六個月內曾取消該等戶口的客戶:
  4. 合資格投資戶口開立日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下列之日期前六個月內
    2012年1月1日
    2012年4月1日
    2012年7月1日
    2012年10月1日

  5. 合資格客戶於成功啟動美股買賣服務當日起計30 天內(「合資格優惠期」),透過合資格投資戶口於匯豐「股票全速易」(www.hsbc.com.hk/stockexpress)、匯豐流動理財(www.hsbc.com.hk) 或匯豐專人接聽電話理財服務 (只適用於匯豐卓越理財及匯豐運籌理財客戶) 所進行的美股買賣交易 (「合資格交易」),可獲豁免經紀佣金。客戶需成功遞交W-8BEN表格及紐約證券交易所市場數據協議予本行存檔,美股買賣服務將由該文件的存檔日起啟動。若兩份文件的存檔日並不相同,將以較後的存檔日為啟動曰,並以本行紀錄為準。
  6. 合資格客戶可享有0元經紀佣金優惠直至累積標準經紀佣金總額達到:(a)匯豐卓越理財合資格客戶─港幣 5,000元;(b)匯豐運籌理財合資格客戶─港幣2,500元;(c)明智理財合資格客戶─港幣1,250元。其後超過累積限額的部分將收取標準經紀佣金 (每次交易的首1,000股最低經紀佣金:匯豐「股票全速易」 / 匯豐流動理財─18美元;匯豐專人接聽電話理財─38美元)。
  7. 例子 (匯豐卓越理財合資格客戶)
    合資格客戶於2012年4月2日成功啟動合資格投資戶口的美股買賣服務,並於合資格優惠期內進行了以下的合資格交易:

    交易日期

    交易渠道

    股數

    標準經紀佣金

    獲豁免的經紀佣金

    2012年4月5日

    股票全速易

    30,000

    453美元 x $7.8 =
    港幣3,533.4元

    港幣3,533.4元

    2012年4月20日

    專人接聽
    電話理財

    20,000

    323美元x $7.8 =
    港幣2,519.4元

    港幣1,466.6元
    (受制於上限)

    2012年4月25日

    流動理財

    500

    18美元 x $7.8 =
    港幣140.4元

    不適用
    (已超過上限)

    2012年5月11日

    專人接聽
    電話理財

    800

    38美元 x $7.8 =
    港幣296.4元

    不適用
    (非合資格優惠期內)

    總額

     

    51,300

    港幣6,489.6

    港幣5,000

  8. 全數標準經紀佣金將先從結算戶口扣除,獲豁免的經紀佣金將於成功啟動美股買賣服務後12個月內存入合資格投資戶口之結算戶口。合資格客戶不得於12個月內取消或轉換該等戶口,否則將不能享有此優惠。
  9. 獲豁免的經紀佣金將以本行不時指定之外幣匯率兌換為港元,並將全數以港元支付。
  10. 合資格客戶仍需繳付其它交易費用,包括但不限於SEC費(只適用於賣出交易)及美國預託證券收費。
  11.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可獲享此優惠一次。如合資格客戶同時享有其他美股買賣優惠,本行保留給予該客戶本行界定為較高價值之優惠的權利。 

風險披露
投資涉及風險。您應就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財政資源及其他相關條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適合參與任何投資項目。證券價格可升可跌,買賣證券可導致虧損或盈利。本文件所載資料並不構成招攬任何人投資於本文所述之任何投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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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