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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证券

透过一站式服务买卖人民币计价的证券

人民币证券

如买卖港币计价的证券般买卖人民币计价的证券及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 具备多种选择让您紧贴市场趋势,包括透过「沪港通」买卖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的A股丶透过「深港通」买卖於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的A股、买卖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港交所)上市及以人民币计价的证券和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 一系列在上交所及「深港通」上市的A股,助您直接捕捉中国的增长机遇
  • 投资于多种于港交所上市的中国A股、黄金和人民币债券市场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让您与中国企业和商品接轨
  • 于港交所上市的「双币双股」证券,让您灵活地以港币及人民币买卖同一证券

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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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使用双重密码或保安编码器/流动保安编码登录「股票全速易」进行人民币证券买卖服务

透过沪港通及深港通投资中国A股涉及风险。您应就本身的投资经验、投资目标、财政资源及其他相关条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适合参与本资料概要提及的任何投资産品或服务。证券价格可升可跌,买卖证券可导致亏损或盈利。 

  1. 交易前检查 
    您应确保账户有足够的可动用股票,以透过沪港通及深港通作出任何建议卖盘。否则,您的卖盘可能被拒绝。 
  2. 交收 
    北向交易将遵循中国内地相关市场的A股交收安排。股票的交收将於T日办理,而资金的交收将於T+1日生效。 
    虽然在沪港通及深港通下股票的转移先於现金的转移,但在收到付款确认(一般於T+1日)之前,股票的所有权不会获得放行。如该项购买获预先提供资金(通过扣支您的账户中存有的现金,并由本行向香港结算预付相应的现金),则股份可於T日获发放。
  3. 额度限制
    於2016年11月,每个中国A股市场的每日额度(该额度限制每个交易日北向买盘的最大净值)定为人民币130亿元。中国机关可能会不时修订每日额度,而无需事前通知。 
    由於额度限制的关系,概不保证可透过沪港通及深港通成功下达买盘。 
  4. 对即日买卖的限制  
    如您于T日购买股票,则您仅可于交收完成当日(一般于T+1日)或之后卖出股票。
  5. 披露权益  
    如您持有或控制中国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或以上*,您须披露该权益。
    如您持股量的增加或减少达至5%或以上*,或持股量变动导致您持股量低于5%,您也有披露义务。
  6. 短线交易获利规定 
     如您拥有中国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或以上*,您须返还于买入交易后的六个月内作出相应的卖出交易产生的任何收益(反之亦然)。 
    * 按合并基准计算,即适用于同一中国上市公司的国内及海外发行的股份,不论相关持股是透过沪港通、深港通、QFII/RQFII制度还是其他投资渠道获得。
  7. 外国拥有权限制 
    单一境外投资者于一家中国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于一家中国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30%。  
    外国拥有权限制对中国A股的流动性和表现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您可能会在其买卖或投资于中国A股上而蒙受损失。  
  8. 稅務 
    您应独自负责关于您买卖或持有中国A股的一切适用香港及/或中国税项。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概不负责就沪港通及深港通的相关税务事项、债项及/或责任提供意见,亦不负责处理该等税务事项、债项及/或责任。如有需要,请咨询税务顾问有关您通过沪港通及深港通进行投资而可能缴交的税项。
  9. 中国A股的拥有权
    香港结算为通过沪港通及深港通进行买卖的中国A股的名义持有人,而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作为最终投资者应获承认拥有通过沪港通及深港通交易的中国A的实益拥有权。任何实益拥有人如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有责任寻求其自身的独立法律意见,以使其自身及香港结算信纳存在诉因,并且该实益拥有人应愿意进行该项行动以及承担与该行动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向香港结算提供弥偿保证及在有关程序中提供法律代表服务。
  10. 有关企业行动的公司公告
    您应注意,在上交所及深交所上市的发行商仅刊发中文企业文件,不提供英文译文。 
    您将不能委任代表或由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议。
  11. 披露资料
     香港联合交易所可能会要求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提供有关您的概况丶您通过沪港通及深港通发出买卖盘和执行交易的类型及价值等的资料。
  12. 无场外买卖及转让
     您不得透过沪港通及深港通以外的任何途径买卖或转让任何股票。
  1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的违约风险
    如中国结算违约,香港结算可以(但并非有义务)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或提起法院程序来透过可行的法律渠道及中国结算的清盘流程(如适用),寻求向中国结算讨回拖欠的中国A股及款项。香港结算将继而按比例将追讨回的中国A股及/或款项分配给结算参与者,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继而直接或间接地分配从香港结算讨回的中国A股及/或款项。 
    由於中国结算并无供款予香港结算保证基金,香港结算保证基金将不会保障在中国结算违约时因结清中国结算持仓而产生的任何剩馀损失。
     一旦发生中国结算违约的情况,将无法保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必能通过香港结算向中国结算全数追回受影响的中国A股及/或款项。 
  1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的违约风险
     香港结算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一旦香港结算未履行或者延误履行其义务,都可能会导致中国A股及/或有关款项未能交收或亏损,进而导致您蒙受损失。 
  15. 客户错误 
    额度限制(见上文第3段)以及对于场外转让的限制(见上文第12段)都可能影响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更正错误交易或消减任何错误交易所致后果的能力。
  16. 中国相关风险
     中国是一新兴市场。投资于中国涉及特别的考虑和风险,包括但不只限于较大的价格波动性、较不发达的监管及法律架构,以及经济、社会及政治不稳定性等。 
  17. 人民币货币风险 
     倘若您选择将证券所支付的人民币付款兑换为本地货币,可能须承受汇率波动的风险。
  18. 创业板股份
     创业板股份涉及的投资风险很高。具体而言,在创业板上市所需的盈利及其他财务要求较在主板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更为寛松。创业板股份的价格还可能非常波动且缺乏流动性。您应仅在适当谨慎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而且,倘若您不清楚或尚未了解创业板股份的性质及买卖创业板股份所涉及的风险,应徵询独立专业意见。

以上资料并没有列出所有关于沪港通及深港通的主要风险。如欲了解更多资料,您应参阅载于「中国A股概要」[PDF]及「中华通-沪港通及深港通条款及细则」的风险披露及其他条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