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广期: 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谁可获享优惠
2. 客户须符合条款 2的所有条件及完成条款4所述要求(“合资格客户”)才可享有本优惠:
a. 于推广期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本行” 、“我们”或“汇丰”)内持有汇丰One户口(“合资格户口”)的个人或第一户口持有人(适用于联名户口),并于获得相关奖赏时仍然持有合资格户口;及
b. 为汇丰One+会员;及
c. 于获得相关奖赏时(请参考条款12)仍在本行之纪录中保留有效的电邮地址;及
d. 于推广期内透过指定登记连结成功完成登记。登记链接可在汇丰香港网页 > 汇丰One > 汇丰One+找到;及
e. 已透过Reward+参加独立奖赏钱计划及您的计划账号在整个推广期及获享优惠时仍然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及
f. 不被列入下列条款3。
3. 本优惠不适用于:
a. 任何持有汇丰卓越理财或汇丰卓越理财尊尚户口的客户,或获得相关奖赏之前(请参考条款12)取消其汇丰One户口,或将其户口升级至汇丰卓越理财或汇丰卓越理财尊尚的客户;或
b. 美国公民、美国居民及美国纳税人 ;或
c. 已享汇丰 One+ 存款奖赏:2026 年 7 月至 8 月新增资金优惠 — 新汇丰 One 客户适用;或2026年7月至8月新增资金优惠—适用于现有汇丰 One+ 客户;或汇丰 One 存款奖赏:2026年7月至8月新增资金优惠 — 特选汇丰 One 客户适用的客户。
优惠详情
4. 每位合资格客户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条款方可按新增资金金额获享下表所列的现金奖赏。每位合资格客户于此计划内最多只可享本优惠一次:
a. 于优惠登记月份的随后第一个历月的最后一天(“截数日”) 或之前,将港币 50,000 元或以上的新增资金(详情请见条款5之”新增资金”)存入合资格户口的港元往来及/或港元储蓄户口(“指定户口”); 及
b. 于优惠登记月份随后的第二至第四个历月(“指定期间”) ,在指定户口维持港币 50,000 元或以上的新增资金。
可获“奖赏钱”(按指定户口的新增资金金额计算):
• 在指定户口的新增资金金额为港币50,000元至100,000元以下:可获$280“奖赏钱”
• 在指定户口的新增资金金额为港币100,000元至300,000元以下:可获$630“奖赏钱”
• 在指定户口的新增资金金额为港币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下:可获$1,960“奖赏钱”
• 在指定户口的新增资金金额为港币500,000元或以上:可获$3,530“奖赏钱”
存入新增资金期限及指定期间(按优惠登记日期计算):
• 如于2026年9月5日至30日登记:
• 须于2026年10月31日或之前存入港币50,000元或以上的新增资金
• 须于2026年11月、12月及2027年1月维持港币50,000元或以上的新增资金
• 如于2026年10月1日至31日登记:
• 须于2026年11月30日或之前存入港币50,000元或以上的新增资金
• 须于2026年12月、2027年1月及2月维持港币50,000元或以上的新增资金
• 如于2026年11月1日至30日登记:
• 须于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存入港币50,000元或以上的新增资金
• 须于2027年1月、2月及3月维持港币50,000元或以上的新增资金
• 如于2026年12月1日至31日登记:
• 须于2027年1月31日或之前存入港币50,000元或以上的新增资金
• 须于2027年2月、3月及4月维持港币50,000元或以上的新增资金
5. “新增资金” 指以下的计算结果(以较低者决定):
i. 合资格客户于截数日或指定期间对比2026年8月之平均总存款结余的净增长
ii. 合资格客户于截数日或指定期间对比2026年8月之平均指定户口结余的净增长
“指定户口” 指合资格户口之港元往来户口及/或储蓄户口。不包括人民币/外币存款户口及定期存款户口。
例子一:
此客户于优惠登记月份随后第一个历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将港币50,000 元的新增资金存入指定户口;另外于优惠登记随后第二至第四个历月,在指定户口维持港币 50,000 元的新增资金,因此符合本优惠资格。
• 2026年8月平均结余(a):
• 平均总存款结余(a1):港币500,000元
• 平均指定户口结余(a2):港币50,000元
(平均指定户口结余不包括人民币/外币存款户口及定期存款户口)
• 优惠登记月份(b)— 2026年9月:
• 平均总存款结余(b1):港币500,000元;平均指定户口结余(b2):港币50,000元
• 优惠登记月份后的第一个历月(c)— 2026年10月:
• 平均总存款结余(c1):港币550,000元;平均指定户口结余(c2):港币100,000元
• 指定期间(优惠登记月份后第二至第四个历月)的平均结余:
• 2026年11月(d):平均总存款结余(d1):港币550,000元;平均指定户口结余(d2):港币150,000元
• 2026年12月(e):平均总存款结余(e1):港币550,000元;平均指定户口结余(e2):港币150,000元
• 2027年1月(f):平均总存款结余(f1):港币550,000元;平均指定户口结余(f2):港币150,000元
• 结余净增长:
• 平均总存款结余净增长:港币50,000元 =(((d1)+(e1)+(f1))/3) – (a1)
• 平均指定户口结余净增长:港币100,000元 =(((d2)+(e2)+(f2))/3) – (a2)
• 新增资金(以平均总存款结余或平均指定户口结余的新增资金金额(较低者)决定):港币50,000元
• “奖赏钱” :$280
例子二 :
虽然此客户于优惠登记月份随后第一个历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将港币50,000元的新增资金存入指定户口;但由于优惠登记月份随后第二至第四个历月,在指定户口维持的新增资金少于港币50,000元,因此不符合本优惠资格。
• 2026年8月平均结余(a):
• 平均总存款结余(a1):港币500,000元
• 平均指定户口结余(a2):港币50,000元
(平均指定户口结余不包括人民币/外币存款户口及定期存款户口)
• 优惠登记月份(b)— 2026年9月:
• 平均总存款结余(b1):港币500,000元;平均指定户口结余(b2):港币50,000元
• 优惠登记月份后的第一个历月(c)— 2026年10月:
• 平均总存款结余(c1):港币550,000元;平均指定户口结余(c2):港币100,000元
• 指定期间(优惠登记月份后第二至第四个历月)的平均结余:
• 2026年11月(d):平均总存款结余(d1):港币540,000元;平均指定户口结余(d2):港币70,000元
• 2026年12月(e):平均总存款结余(e1):港币540,000元;平均指定户口结余(e2):港币70,000元
• 2027年1月(f):平均总存款结余(f1):港币540,000元;平均指定户口结余(f2):港币70,000元
• 结余净增长:
• 平均总存款结余净增长:港币40,000元 =(((d1)+(e1)+(f1))/3) – (a1)
• 平均指定户口结余净增长:港币20,000元 =(((d2)+(e2)+(f2))/3) – (a2)
• 新增资金(以平均总存款结余或平均指定户口结余的新增资金金额(较低者)决定):港币20,000元
• “奖赏钱” :不适用(由于维持的新增资金少于港币50,000元)
词汇定义
6. 定义(于本推广):
a. “总存款结余” 乃指定的往来及/或储蓄户口内及/或定期存款户口的所有港币、人民币及/或外币存款( “所适用户口” )。在计算合资格客户总存款结余时,合资格客户的所适用户口内的个人及联名户口(如合资格客户为第一户口持有人) 的总存款结余将会一并计算在内。所有非港币存款金额,其总存款结余将根据本行纪录将有关的外币兑换率换成港元,作计算之用。相关存款结余乃以本行之纪录为准。
”所适用户口” 指汇丰One户口/汇丰卓越理财户口内的港币/人民币/外币储蓄及/或往来户口及/或定期存款户口;港币/外币结单储蓄户口;港币/人民币/外币储蓄户口;港币存折户口;港币/人民币/外币往来户口;Cash Card 户口;” 大学生” 理财户口;万用户口。
b. 每月平均结余乃以每个历月的每日日终的结余总和除以该历月日数所计算出来。相关存款结余乃以本行之纪录为准。
7. “计划账号”指您在独立奖赏钱计划下的账号,包括用以赚取“奖赏钱”的计划账号编号。
8. “Reward+”指汇丰Reward+应用程式。
获享优惠前须注意事项
9. 汇丰One+会员资格受汇丰One+会员计划条款及细则约束,或会不定时修订或补充。请参阅本行网站以查看有关计划的条款及细则。
10. 每位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只可参与本优惠活动一次。此优惠活动不可与其他汇丰One/汇丰One+新增资金优惠同时使用。联名账户中只有户口主持有人可参与本优惠活动。
11. 如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多次登记本推广,仅以首次成功登记作为计算奖赏资格的依据,任何其後的登记将不予计算。
12. 我们将根据我们持有的登记及合资格新增资金纪录,以计算您可获享的“奖赏钱”。如您符合资格获享优惠,我们会于2027年8月31日或之前将“奖赏钱”自动志入您的计划账号。如合资格客户于2027年8月31日前,或获取“奖赏钱”前取消合资格户口,将不可获取“奖赏钱”。客户可于2028年2月28日或之前就有关“奖赏钱”得奖资格及派发向本行查询,逾期将不获受理。
13. 如合资格客户于奖赏发放时未持有有效之“奖赏钱”计划账号,其“奖赏钱”将被取消。
14. 独立奖赏钱计划、“奖赏钱”计划及Reward+的条款及细则继续适用。
15. 如我们认为您有任何欺诈或滥用行为,您将不可获享优惠。我们亦可从您的计划账号扣除您已获享的「奖赏钱」及/或从您的银行账户收回相关优惠之等值,或取消您的计划账号。
16. 本行之纪录:转换、交易、会籍日期及户口结余以本行的纪录为准。
17. 本行保留随时更改本优惠的所有条款及细则、取消及/或终止此优惠之权利。有关最新之优惠内容、条款及细则可以于本行网站找到及/或本行将透过其他途径通知客户。
18. 如对本优惠有任何争议,本行将保留最终决定权。
19. 除合资格客户及本行包括本行的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20. 此优惠均受有关的监管条例约束。
21. 本行及合资格客户各方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非专有司法管辖权,而本条款及细则亦可在任何其他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
22. 本优惠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法律诠释。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刊发
于2026年9月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