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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及细则

信用卡条款的主要使用条款及细则

我们的信用卡条款是我们的条款及细则。它记录了我们对彼此作出的承诺。这是您与我们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我们将这份协议称为我们的信用卡条款。我们的信用卡条款将在您的信用卡获得批核并在启动后开始生效。

这份协议中所提及的「我们」或「本行」一律指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所提及的「您」或「您的」一律指信用卡上所示的人。

信用卡条款的主要使用条款及细则摘要如下,请阁下特别注意。阁下应阅读信用卡条款全文(如下文与信用卡条款全文有任何不符,概以信用卡条款全文为准)。

1. 各项交易(包括现金贷款)均由您负责,包括与您户口连结的信用卡所进行的下列各项交易:

  • 以非接触方式付款的小额交易,或
  • 使用您的保安资料进行的交易。

即使发生以下情况,您仍需对经签署授权的所有信用卡交易负责:

  • 用于进行交易的签署与您信用卡上的签署不同,或
  • 您没有在信用卡上签署。

2. 我们可在无需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批核超出您的信用限额的交易,除非您曾通知本行希望我们不要这样做。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您拒绝接受我们的超出信用限额信贷安排,我们仍会批核超出信用限额的交易。具体例子包括下列类型交易(此类交易称为「例外信用卡交易」):

  • 并非由本行即时处理的交易,
  • 八达通自动增值交易,
  • 流动或非接触式付款交易,
  • 获批核但延迟记账的交易,
  • 由于各种原因(如外币交易中的汇率波动)导致记账金额超出批准交易金额的交易,及
  •  获Visa、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或银联批核记入您的信用卡户口而可能引致超出信用限额的交易。

如果结单结欠(扣除当时已记入您信用卡户口的所有费用及收费后)超出您信用卡的信用限额,而您曾接受超出信用限额信贷安排,我们可向您收取超出信用限额信贷手续费(包括例外信用卡交易)。如您并没有接受超出信用限额信贷安排,我们只能就例外信用卡交易收取超出信用限额手续费。

您应该对每项超出信用限额的交易负责。

3. 如您在到期日或之前未全数缴付结欠金额,即使您已全数缴付最低付款额,我们仍将向您收取财务费用,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果您未能在到期日或该日前全额支付最低付款额,除了支付财务费用外,您须支付逾期费用。逾期费用将在下一个结单日从您的户口中扣除。本行可不时调整利率及费用,请您在我们的网站上查阅最新相关产品资料概要、收费表及服务费用简介。

4.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您发现任何未经授权的交易或您的信用卡失窃,您应该立即联络我们。如您没有在结单日起的60日内通知我们发生任何未经授权的交易,我们可能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如果您未能在上述60日期限内通知我们,您将无法就上述交易向本行提出反对或要求本行作出任何补救。

5. 您必须缴付我们的信用卡条款下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欠款,其中包括利息、费用及收费。所有向我们缴付的金额必须全数付清,不得扣除任何款项(无论是税款或其他款项)。我们可从我们欠您的款项中扣除或以其他方式向您追讨我们根据法律规章必须向任何政府、监管机构或第三方支付的款项(无论是税款或其他款项)。此项规定即使在信用卡被取消后依然适用。

6. 作为户口持有人,您对您户口名下的所有信用卡享有全面控制权并须负全责。即:

  • 您须准时缴清信用卡债务,
  • 您可查看结单上所有持卡人的交易,
  • 您应就附属卡持卡人使用户口(包括导致您违反本信用卡条款的使用)负责,及
  • 我们可就该等附属卡的使用向您及/或附属卡持卡人追究责任。

附属卡持卡人将不需就向任何其他附属卡持卡人发出的任何附属卡或主信用卡的使用承担任何负责责任。

7. 我们可使用或调动您于本行维持的任何户口中的资金,以抵扣您的欠款。我们亦可将我们的信用卡条款下的任何欠款与您于本行维持的任何其他户口中的结欠合并或综合计算。

8. 我们可在无需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暂停或取消您的信用卡或终止您的户口。您可随时取消信用卡或户口(包括附属卡),只须通知本行即可。我们将尽快取消您的信用卡,并向您发送一份信用卡结单,以便您全额缴付结欠。

9. 如您的信用卡或户口被暂停、取消或终止:

  • 我们可继续就您仍未缴付的金额收取财务费用,直至您付清全部款项为止,及
  • 您必须缴付您欠本行的全部款项,包括已产生但尚未记入您户口的任何交易款项。

10. 我们还可能:

  • 要求您偿还您欠本行的全部款项,及
  • 最终采取法律行动追讨欠款 — 您可能需要承担我们因追讨欠款而招致的费用,包括我们的律师费和第三方收债公司的费用。

11. 我们可就您使用的不同类别的信用卡不时增加、减少或更改这些服务或优惠或关于您使用这些服务或优惠的条款及细则,而无需事先向您发出通知。

12. 您的信用卡或户口不可用作赌博或任何非法活动的付款。

13. 我们身处的世界瞬息万变,有时候我们需要更新我们的信用卡条款、利率或费用。对我们的信用卡条款、利率或费用作出任何对您造成不利影响的更改之前,我们通常会向您发出合理的通知。

14. 如果您的个人资料发生任何变动,请在30日内告知本行。

15. 如您的信用卡为港币卡,而您并非以港币进行信用卡交易,我们将参照我们处理交易当日Visa或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按实际情况而定)所采用的汇率厘定转换汇率,并根据该转换汇率将交易金额折算为港币,再将相应交易金额从您的户口中扣除。如果您并非以信用卡货币进行信用卡交易,本行可要求您支付Visa、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或银联(按实际情况而定)向本行收取的全数或部分交易费用。

16. 请妥善保护您的信用卡、户口和保安资料。在发生下列情况时立即通知我们:

  • 您的信用卡遗失、失窃或被不当使用,
  • 您的保安资料遭未经授权披露,
  • 您发现任何未经授权的交易,或
  • 您的个人资料或保安资料不再安全。
  • 因为在您通知本行之前,全部责任均由您个人承担。在您及时通知我们或Visa、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或银联(按实际情况而定)任何成员后,您就每张信用卡或每个银联双币子户口(按实际情况而定)所发生的未经授权交易须承担的责任最高为港币500元,但下列情况除外:
  • 您允许他人使用您的信用卡或保安资料,
  • 在使用或保管信用卡或保安资料的过程中有欺诈或重大疏忽,其中包括未有采取我们建议的任何安全防范措施,或
  • 相关交易为现金贷款交易。

17. 下列条款适用于银联双币信用卡,并优先于本条款及细则中包含的任何类似条款:

  • 我们将提供两个子户口:一个港币户口及一个人民币户口。
  • 您的人民币交易(包括现金贷款)金额将从人民币子户口中扣除。所有其他(港币或任何其他币种)交易(包括现金贷款)金额将一律从港币子户口中扣除,并按照本行处理交易之日厘定的通用汇率计算。
  • 如果您从银联自动柜员机提取现金,并已将在本行开立的户口与您的信用卡连结(「连结户口」):

- 在香港,您可选择以提取现金形式从连结户口中取款,或以现金贷款形式从您的港币子户口中取款,

- 在中国内地,本行将这种提款视为从您的人民币子户口中提取现金贷款,或

- 如果您在中国内地和香港以外的地区,而您的连结户口中的资金足以支付您提取的现金总额,本行会将这一提款视为您从连结户口提取现金。如果您的连结户口中的可用余额不足以支付您提取的现金总额,那么本行会将整笔提款视为您从港币子户口中提取现金贷款。

  • 您应以两个子户口各自的货币缴付您欠本行的款项。在操作信用卡还款时,我们不会转换或调动您向任何一个子户口所作的任何还款以偿还另一个子户口尚未偿还的结欠。

如您发现本条款及细则的英语版本和中文版本内容有任何差异或不一致之处,本行一律以本条款及细则的英语版本为准。

 

2024年6月9日起生效

资料私隐通知

关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通知


我们致力保护您的私隐。请阅读此通知,了解我们如何收集、储存、使用及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1

我们如何收集及储存您的资料

我们收集您资料的途径包括

  • 您与我们互动及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 当您浏览我们网站(可参阅我们网页最下方「私隠与保安」的「使用Cookies」部分,了解我们如何使用「cookies」的详情)
  • 其他人士及公司(包括其他汇丰集团旗下公司)。

我们可能将您的资料储存于本地或海外,包括云端。无论您的资料储存于何处,均受我们的环球资料标准及政策约束。

我们有责任根据香港法律保护您的资料安全。

2

我们如何使用您的资料

我们将您的资料用于

  • 经您同意后向您发送直接促销资料
  • 改进我们产品、服务及市场推广活动
  • 帮助我们遵守香港或其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包括我们的内部政策
  • 侦测、调查及预防金融罪案
  • B 部分所列的其他目的。

3

我们与谁披露您的资料

我们与下列人士披露您的资料

  • 其他汇丰集团旗下公司
  • 帮助我们向您提供服务或代表我们行事的第三方
  • 您同意我们与之披露您资料的第三方
  • 本地或海外执法机构、行业组织、监管机构或权力机关
  • 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包括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使用的中央资料库之经营者)
  • C 部分所列的其他第三方。

我们可能在本地或海外披露您的资料。

 

您可查阅自己的资料

 

您可要求查阅我们所储存有关您的资料。我们可能就此向您收取费用。

您可要求我们

  • 改正或更新您的资料
  • 说明我们的资料政策及惯例。

您可控制自己的市场推广偏好

 

您可控制收取市场推广资料的类型,以及收取方式。

您可随时联络我们对此作出更改,或透过网上理财更新有关偏好。

您可联络我们

 

dfv.enquiry@hsbc.com.hk@

资料保护主任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中央邮政局

邮政信箱 72677 号

A

收集及储存

我们或会

  • 收集生物辨识资料,例如您的语音认证、指纹及面部识别资料
  • 基于您的流动或其他电子装置收集您的地域及位置资料
  • 从代表您的人士或您透过我们服务与之往来的人士收集资料
  • 从公开渠道、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债务催收及防范诈骗机构以及其他资料整合机构收集资料。

若您不向我们提供资料,我们可能无法提供产品或服务。

我们亦可能透过以下途径衍生有关您的资料

  • 整合我们及其他汇丰集团旗下公司收集的有关您的资料
  • 分析您与我们的互动
  • 于您浏览我们网站或应用程序时使用 cookies 或类似技术。

 

B

使用

我们将您的资料用于

  • 为您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进行信用检查
  • 于第三方网站上为您提供个人化广告(这可能涉及我们将您与他人的资料进行整合)
  • 帮助我们遵守包括香港或其以外的地区或国家的法律或监管机构对我们或汇丰集团现有或所收到的相关监管规定或要求。这些监管规定或要求可能是我们必须遵从或选择自愿遵从的
  • 管理我们业务,包括行使我们的法律权利
  • 与上述用途相关或经您同意的其他用途。

若您提供他人的资料

若您向我们提供有关其他人士的资料,您应按本通知所述,告知该人士我们将如何收集、使用和披露其资料。

C

披露

我们与下列人士披露您的资料

  • 本地或海外法律、监管、执法、政府和税务等机构或权力机关,以及执法机构与金融业界之间的任何合作伙伴
  • 与您持有联名账户的任何人士、可代表您作出指示的人士以及为您的贷款提供(或可能提供)担保的任何人士
  • 我们可能转让业务或资产的任何第三方,以便其评估我们的业务及在转让后使用您的资料
  • 奖赏、合作品牌或忠诚计划的合作伙伴及供货商,以及慈善或非牟利机构
  • 社交媒体广告合作伙伴(可查看您是否拥有我们账户,并向您及与您个人资料相似的人士发送我们的广告)
  • 您使用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根据您向我们或您使用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发出的指示,使用我们的应用程式介面),以作我们或该第三方服务供应商通知您的用途及/或您同意的用途。

我们可能与上文并未列出的其他人士披露您的匿名资料。在此情况下,有关资料将无法识别出您的身分。

D

直接促销

指我们使用您的资料向您发送我们或我们的合作品牌、奖赏或忠诚计划合作伙伴或慈善机构提供的金融、保险或相关产品、服务和优惠详情。

 

向您进行市场推广时,我们或会使用您的资料,例如人口统计资料、您感兴趣的产品及服务、交易行为、投资组合资料、位置资料、社交媒体资料、分析和来自第三方的资料。

 

我们不会向他人提供您的资料,以供其向您推广产品及服务。如有此意,我们会另行征求您的同意。

E

您的信贷资料

若您申请、拥有或曾有贷款(包括房屋贷款)

我们会对您进行信用检查,这可能涉及我们向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包括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使用的任何中央资料库之经营者),及在您违约的情况下,向债务催收机构提供您的贷款资料。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会将此类资料添加到其资料库及其使用的任何中央资料库,可供其他信贷提供者查阅,帮助评估是否向您提供信贷。

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将保存您的资料。您可在全数清还贷款后,指示我们要求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删除有关资料。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仅会在下列情况下删除您的资料:

  • 您并无在全数清还贷款日之前的五年内,有任何逾期 60 日或以上之欠账。若有,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会从欠账全数还清日起计,将您的资料保留五年。

 

 

 

 

  • 您未曾宣告破产并撇销名下的贷款金额。若有,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将于您解除破产之日起计五年届满后(您须在解除时通知信贷资料服务机构),或您全数还清欠账之日起计五年届满后,删除您的相关纪录。

 

若您拥有房屋贷款,我们将征求您的同意,以与信贷资料服务机构披露之前您的房屋贷款资料。

 

本通知于我们储存您的资料期间适用。我们亦会每年向您提供此通知的最新版本。若我们将您的资料用于新用途,则会征求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