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the content

“汇家保”

声明

保费及保费征费

  • 您作为投保人及付款账户持有人,已确认您并非代表其他人,并已授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从指定账户收取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汇丰保险”或“我们”)指示的到期保费及任何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的适用征费。

 

客户资料

  • 您已确认您现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递交此申请。
  • 您在此申请内提供的所有声明与资料均属完整、真实及最新的。如有任何不正确的地方,您会在保单签发前立即以书面通知我们。您已明白有关资料将会成为我们日后理赔的依据。

 

个人资料收集及使用

  • 您已明白汇丰可能要求您提交最新的个人资料,如您未能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所需资料,我们可能无法签发保单。
  • 您已明白汇丰不会就是次申请提供的个人资料自动更新您在汇丰的纪录,因此如有需要,您必须另外作出更改资料要求。
  • 您已同意汇丰提供您的个人资料予我们作评估及处理此申请。
  • 您已明白汇丰保险可按“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使用及披露现时或其后所持有有关您的个人资料。

 

申请批核条件

  • 您已明白递交此申请并不代表保证批核及我们只会在(i)您符合申请资格及核保标准,及(ii)我们已处理您所缴交的首次保费款项及适用征费后方可获批核。如申请获批核,保单将于递交申请当日开始生效。

 

冷静期

  • 您明白您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取消保单并获退还已缴保费及已缴保费征费。您明白为行使这项权利,您必须签署取消保单的通知,并在冷静期内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位于香港九龙深旺道1号汇丰中心1座18楼的办事处直接收到。您明白冷静期为接收保单或冷静期通知书交付予您或您的指定代表之日起计的 21个历日的期间(以较早者为准)。您明白冷静期通知书是交付保单时致予您或您的指定代表的一份通知书,以就冷静期一事通知您。

 

重要文件及产品资料


您已阅读、明白产品资料及相关风险并同意受以下文件约束︰

*如适用于您的保单

 

儿童保障细则


有关申请儿童保障,

  • 您已明白您的18岁或以下子女,如果被诊断患有早产、过期产、投保前已存在的病症及/或先天性疾病,或正在等待或接受任何医疗建议、治疗或医学检查,将不受儿童保障所保障。

 

产品合适及负担能力声明


有关申请“汇家保”基本计划及/或意外身故保障,

  • 您已明白“汇家保”是没有储蓄成分的人寿保险产品。此产品旨在帮助您如不幸身故时实现财务保障的目标。
  • 您已声明于整个供款年期,您能够负担低于您可动用收入及/或流动资产50%的所需保费金额及适用征费。

有关申请危疾保障或癌症保障及/或住院现金保障及/或儿童保障,

  • 您已明白“汇家保”是没有储蓄成分的人寿保险产品。您已同意您的“汇家保”申请,包括已选择的附加保障及基本计划的金额,旨在帮助如您不幸身故或准备突然需要的治疗费用(例如您的重大危疾保障或癌症保障及/或住院治疗,及/或为您的子女提供有关死亡或任何突然因癌症和住院所需的费用的特别保障)的时候实现财务保障的目标。
  • 您已声明于整个供款年期,您能够负担低于您可动用收入及/或流动资产50%的所需保费金额及适用征费。

 

转保披露及声明

  • 您已确认您不计划使用,也沒有使用现正申请的“汇家保”来取代现有或仍持有的任何其他人寿保险保单,从而构成转保。您了解,如果您购买此保单以取代另一份人寿保险保单,应寻求专业意见,以了解转保所带来的相关风险和不利因素。


保险结单及通知书偏好设置

如您已注册个人网上理财,并且:

  • 您持有或曾持有汇丰保险保单,我们将以您最新的保险结单及通知书偏好设置为准。
  • 您从未持有汇丰保险保单(即您正在申请的保单乃您的首份汇丰保险保单),您将接收电子结单及电子通知书。

如您没有注册个人网上理财,您将接收邮寄结单及通知书。

请留意,您可通过香港汇丰流动理财应用程序或汇丰网上理财更新您的保险结单及通知书偏好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