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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电子结单及电子通知书服务优惠推广

推广条款及细则

1. 2021电子结单及电子通知书服务优惠(“本推广活动”)的推广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其继承人及受让人(“汇丰”或“本行”)保留更改推广期的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
2. 本推广活动只适用于获本行邀请之特选客户。
3. 特选客户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与本推广活动及获享本推广活动之优惠(“合资格客户”):

a)    于2021年3月31日年满18岁或以上

b)    于推广期内,透过本行网页www.hsbc.com.hk/estatementreg完成登记并成功注册参加本推广活动;

c)    于推广期内成功登记成为个人网上理财客户;及

d)    于推广期内为他/她的账户由印刷结单改为选用电子结单及电子通知书服务。

4. 合资格客户如于获取本推广活动的优惠时,他/她的至少一(1)个账户仍然维持选用电子结单及电子通知书服务并仍然为有效的个人网上理财客户,可获得港币20元现金回赠(适用于银行户口持有人)或$20奖赏钱(适用没有银行户口的信用卡持有人)("保证礼品"); 及

5. 合资格客户如于本推广活动的抽奖时,他/她的所有账户仍然维持选用电子结单及电子通知书服务并仍然为有效的个人网上理财客户,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抽奖 活动"),赢取港币10,000元超级市场现金礼券("抽奖礼品")。

6. 每名合资格客户于本推广活动只可获享保证礼品一份。 本行将根据合资格客户于获享优惠时储存于本行的纪录发出电话短讯及/或电邮的获奖通知  。 本行核实及确认有关合资格客户可获享本推广活动的保证礼品后,有关保证礼品将会于成功设定电子结单及电子通知书服务 一个月内,自动志入合资格客户的银行户口或信用卡账户内。

7. 抽奖礼品得奖者("得奖者")将于推广期后一个月内由计算机随机抽出。 每名合资格客户于本推广活动只可获享抽奖礼品一份。 本行核实及确认有关合资格客户可获享本推广活动的抽奖礼品后,有关礼品换领信("换领信")将于抽奖活动结束一个月内,以邮递形式寄往得奖者于换领信邮寄作业时登记于本行的本地通信地址。 只有收到换领信之得奖者方可获享抽奖礼品。 每名得奖者需依照换领信指示换领礼品,否则将被视作放弃论。

8. 合资格客户须确保于整个或相关推广期及获取礼品时,于本行的个人资料纪录正确及有效,方可获取优惠。

9. 本行保留最后权利决定客户是否合资格获得礼品。 如本行于任何阶段(推广期内或其后)发现任何合资格客户不遵守本条款及细则,本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推广的资格及所获得的礼品。

10. 如本行发现任何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不遵守本条款及细则、涉及任何舞弊、滥用及/或欺诈成分、虚报数据或违反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本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推广活动的资格。 如果合资格客户及/或合资格用户被取消资格,优惠可能会被撤销和收回。

11. 超级市场现金礼券不可兑换现金,使用可能受到供货商适用的条款和条件的限制。 本行并非超级市场现金礼券的供货商,对供货商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本行概不负责,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合资格客户有责任遵守任何有关授予优惠的税收、关税、征税或类似罚款的法律(自费),本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除有关合资格客户及本行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14. 如有任何有关本推广活动及/或优惠的争议,本行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并具约束力。

15. 本行随时保留更改此条款及细则和本推广活动及/或优惠的权利,并拥有取消或终止优惠的最终决定权。 本推广活动及/或优惠的最新详情以及修订后的条款及细则将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在我们的网站上公布。

16. 本推广活动及优惠受法律及监管条例约束。

17. 本推广活动及优惠只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所有参加者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构的裁判。

18.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Issued by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