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顶部

汇丰自愿医保标准计划

标准自愿医保提供高达每年达港币42万保障额,照顾您的基本医疗需要,更可获税务扣减

安心享有周全的医疗保障

我们的自愿医保计划提供不设上限的终身保障,索偿成功批核率高达98.8%1,并保证续保,让您安心应对医疗开支,同时享有税务扣减2

主要特点

终身保障不设上限

每个保单年度可索偿高达港币42万元,而且您的终身保障并不设上限

保障范围广泛周全

您将享有入院前及出院后护理、日间手术前后的门诊护理,以及本地精神科治疗的合资格开支费用赔偿

保障未知的已有病症

即使您患有未知的已有病症3,在第2个保单年度起亦可得到部分保障,并在第4个保单年度起获取全数保障

可享税务扣减

您可就合资格保费申请税务扣减2,每名受保人的每年上限是港币8,000元

额外保障

  • 专享医疗礼宾服务4
    医疗礼宾顾问将为您服务,代您预约诊症及处理保险有关文件。

如何投保

投保资格

您须符合以下资格,才可投保“汇丰自愿医保标准计划“:

  • 保单持有人的年龄5须介乎18至80岁之间
  • 受保人的年龄5须介乎出生15日至80岁之间

“汇丰自愿医保标准计划”是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汇丰保险」)所承保,其并非银行存款或银行储蓄计划。保单持有人受汇丰保险之信贷风险影响。

联系我们

我们的财务策划经理乐意为您提供切合您需要的建议。欢迎预约与我们会面,也可通过视像会议进行咨询。

或致电(852)2233 3130 投保(星期一至五上午11:00至晚上7:30,公众假期除外)。

汇丰卓越理财尊尚及卓越理财客户

联系您的卓越理财尊尚客户总监或客户经理;汇丰卓越理财客户亦可致电(852)2233 3322

了解更多

您也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全额支付医疗费用7的自愿医保计划,每年保额达港币500万元或以上,更可获税务扣减;可于网上投保

 
开启新窗口

提早规划:集合稳定退休收入、医疗保障及税务扣减高达港币68,000元8

 

从“第$1医疗开支”9起获取保障的自愿医保计划,满足您基本医疗需要,还有“附加额外医疗保障(SMM)”可选。

 

我们明白及时获得理赔的重要性。了解有关网上提交索偿申请或您的专属索偿申请支援服务。 

  1. 索偿成功批核率指于2024年获成功核准的索偿个案占批准和拒绝的索偿个案总数之百分比。
  2. 合资格的税务扣减只适用于保单持有人或其配偶,并且为香港纳税人。 就自愿医保保单缴付的合资格保费(不包括保费征费)可获得之税务扣减,将于每个课税年度根据扣除保费折扣(如有)后之已缴保费计算。 实际所节省的税款可能低于例子款项,而且视乎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对每个个案的检查及协议。 如需获取更多信息,请浏览www.ird.gov.hk或寻求独立的税务建议。
  3. “投保前已有病症“是指受保人于保单签发日或保单生效日(以较早日期为准)前已存在的任何不适、疾病、受伤、生理、心理或医疗状况或机能退化,包括先天性疾病。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指保单持有人及/或受保人在投保时不察觉,及理应不察觉的投保前已有病症。汇丰保险将保留申请之最终决定权。有关条款及细则详情,请参阅保单条款。
  4. 医疗礼宾服务并不属于汇丰自愿医保保单的一部分。详情请参阅医疗礼宾服务条款及细则
  5. 年龄是指您的上一次生日年龄。
  6. 全球是指无地域限制范围,惟只适用于香港的精神科治疗除外。
  7. 全额支付指根据本保单的条款及保障所支付的实际合资格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
  8. 每位纳税人可就其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申请税务扣减,每个课税年度最高限额为港币60,000元,该税务扣除额的上限是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和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 供款合计可享的最高扣除总额。 此外,如纳税人或其配偶是自愿医保计划认可产品的保单持有人,每个课税年度可就每名受保人所缴付的保费申请税额扣减,上限为每名受保人港币 8,000元。 上述为假设纳税人于课税年度内扣除任何保费折扣后之每年已缴付的"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为港币60,000元,而"自愿医保"保费为每年港币8,000元(两项保费均不 包括保费征费),两者保费合计可申请的最高扣税额。 此金额仅供说明之用。 实际可扣除和/或节省的金额取决于个人情况,可能与所示金额不同。 详情请浏览税务局网站(www.ird.gov.hk)。
  9. 根据本保单的保单条款(“条款及保障”)收取及应付的合资格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实际金额受分项限额限制。

“汇丰自愿医保标准计划“是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汇丰保险“)所承保,其获保险业监管局( “保监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此并非银行存款或银行储蓄计划。有关详细产品特点及详细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相关的产品册子及保单条款。

汇丰保险是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其为汇丰集团旗下从事承保业务的附属公司之一。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简称“汇丰“)乃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注册为汇丰保险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分销人寿保险之保险代理机构。此计划为汇丰保险而非汇丰之产品,并只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透过汇丰销售。您的保单利益受汇丰保险的信贷风险所影响。您缴付的保费将成为汇丰保险资产的一部分,您对任何该等资产均没有任何权利或拥有权。如追讨赔偿,您只可向汇丰保险追索。

对于汇丰与您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职权范围),汇丰须与您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此外,有关涉及您上述保单条款及细则的任何纠纷,将直接由汇丰保险与您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