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內容首部

分紅業務委員會(PBC)

分紅業務委員會(PBC)—職責

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就分紅業務的管治與基金管理的指引》(GL34),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已成立分紅業務委員會(「委員會」或「PBC」),就構成於香港經營之分紅業務的分紅基金向董事局(「董事局」)提供獨立及客觀意見。

組成及獨立性

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GL34》,公司必須確保PBC的組成符合規定的獨立性及勝任能力要求。因此,PBC成員中至少一半必須獨立於公司,且主席必須為獨立成員。PBC亦應包含具備適當技能、知識及相關經驗組合的成員,以有效履行其職責。董事局將參照《GL34》的獨立性準則,對成員的獨立性進行評估並予以確認。

PBC的角色

PBC應獨立運作並直接向董事局提交意見。董事局在就分紅業務管理相關的主要事項作出決定時,應尋求並妥善考慮 PBC的意見。

職責及責任

本公司為PBC制定清晰的職權範圍,列明其角色、職責及程序。PBC在提供意見時,會考慮保單持有人是否獲得公平對待,並顧及不同組別保單持有人的權利及利益。PBC在向董事局提供意見時,至少會考慮以下主要事項:

  1. 利益說明文件—利益說明文件所示的未來酌情利益水平是否清晰、公平及合理可實現。
  2. 可分派盈餘/利潤的分配及紅利/獎賞—可分派盈餘/利潤的分配政策及機制、紅利/獎賞的釐定及派發機制(包括任何回報平滑機制),以及實際紅利/獎賞的建議,並顧及保單持有人的合理期望、公平性及公正性,以及可持續性。
  3. 費用及收費—對適用分紅基金以及在適用分紅基金之內作出的開支及收費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
  4. 風險及投資概況—分紅基金的風險及投資概況,包括所採取的風險承受程度及風險水平是否恰當,以及風險與回報的管理及合理平衡。
  5. 管理行動—任何已計劃或已實施的管理行動所帶來的影響。
  6. 新業務策略—未來銷售保險保單的策略及其對分紅基金的影響。
  7. 股東資本支持—向分紅基金提供的任何股東資本支援之用途、目的及條款。
  8. 保單持有人通訊—與分紅基金相關、向現有及潛在保單持有人作出的通訊,包括可能影響保單持有人決定之披露資料的公平性及透明度。
  9. 其他相關事項—本公司或PBC認為就分紅基金管理而言屬適當的任何其他事項。